国家社会个人

国家、社会、个人三者关系

现代社会的我们得搞清楚这个国家、社会还有自己这三位好兄弟之间的关系,还得琢磨琢磨如何给它们打个分,做个价值判断。哎,这三位儿可是好比咱们家的三个桶,最底下那层是一个人自己,中间那层呢,是人人之间的联系,最后这层么,就是咱们的大家庭——国家啦!国家虽然站在外围,但却又是三个桶的集装箱,这个部分可是很有内涵滴。这三者之间可不是单相思,而是互相牵动着彼此。

国家、社会、个人,有各自有其对应的价值判断。首先,个人是最内核的部分,个人是指自然人,是婚姻和血缘关系中的个体,对应的价值判断体系是伦理。其次,社会是人类特有的组织形态,它对应的价值判断是道德体系。在现代社会里,是以契约方式形成道德行为。国家是法权体,是全體公民意志的统一体,它的权力来自宪法的赋权。现代国家这种法权体,其实历史不长,是数百年来的现代进程的产物。

回顾人类从部落到城邦,到王朝王国,再到现代宪政国家,不难发现,宪政国家这种政体,暂时是解决个人、社会和政权三者关系的最不坏的形式。被黑格尔赋予“如同上帝那樣的位置”。

它们分别对应的价值体系是伦理、道德、法权。当今宪政国家下,我们不能在家庭里使用法律,不能在社会里使用伦理,也不能在国家上使用道德

现在宪政国家的先进性,首先体现在国家、社会、个人三者形成一定的独立性,同时又动态的相互吸附和吸纳,不断地发生相互制约、相互移交、相互让渡、相互促成、相互发展中。所以既有叠加效应,也有分工效果。

三者关系的进化史

不同历史阶段、不同地域环境、不同政治制度下的关系也是千差万别咯。比如有些地方的是强大的国家虚弱的社会形态,而另一些地方可能反过来,是强大的社会弱爆的国家喽。在近代历程中,追求的则往往是强大的社会与弱不禁风的国家形态。从洛克眼中的“财产不可共有,权力不可私有”,卢梭的“人生而平等自由”,再到如今的阿伦特大呼“公民不服从”,无一不在宣扬以众志成城的社会为基础,依靠每一个强大的个人,借助市民之间的社会组织,树立起个人、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平衡秩序。

从那些强盛的诸侯割据领地、自主管理的城市到如今的国家,国家的目的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成员的社会活动,特别是那些促进商业繁荣的有功之臣们哦。没有强大的社会形态作为后盾的话,就会阻碍各国人民间的经济交流,很难出现那种分工明确的社会分工体系。这就是为啥亚当·斯密的理论,会成为西方经济学的经典之处,正是由于他认为,只有靠那些看不见的手替代那些看得见的手,才能推动社会经济向前蓬勃发展。这也是为啥欧洲国家政治的基本面貌如同一张自由放任的色彩画卷,连带着形成了浓厚的自然法思想和宗教气质,深深影响了以后的西方社会。随着法制的进步,也渐渐涌现出了个体主义的理念。这个概念还真是高大上,是由马克斯·韦伯给系统地描述出来的哦。

自古以来的大一统历史和那些所谓的大伦理政治,形成了所谓的极权习惯,基本上总是给那些农民工式的政治保驾护航,而不是像对待城市经济那样宠溺有加。因此,社会活力都被踩在脚下,个人主义完全没有生存的空间哟。那个从西周开始的天下观,可谓深入人心,成为一种道貌岸然的伦理政治。那时的社会组织更多地受到家族和宗族的影响,国家权威通常比泰山还高,而个人在社会和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却是猥琐不堪。然而,随着时代的滚滚巨轮越滚越快,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个人权力和社会自治的重要性,开始寻找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国家

一个人是从个人到社会,再到国家的过程

哎呀,这可是条漫长的旅程呢!从人情世故到道德修养,最后再升华到法治理念。咱们可不止有着平民百姓、城市居民和共和国公民这三重身份哦。在家庭是自然人,在社会是市民,在国家是公民,分别承担了家庭的伦理、社会的道德、国家的法权对应的权利义务。所以啊,咱们得时刻想着,自己现在扮演着哪种角色,维护什么东西,哪里又需要更加努力才能完成这个任务,做好价值区别认知是非常重要的,只有做到心里有数,具备这种清晰的观念,才算是现代人

照着咱老百姓的朴实想法来解释这个问题吧,可以说啊,国家大抵就是跟你讲清楚哪些事情得干,哪些事儿不能干;社会呢,应该做什么,不应该做什么;家庭呢,反正是你愿意怎样就怎样咯。实际上啊,咱们平常生活中,无论是自然人、市民还是公民这三种身份,时常都会不知不觉地穿插在生活琐事之中。

到了国家那儿,你就得尊守宪法法规;要在公共场合溜达,那就等于步入了社会生活,得学会符合社会道德的约束,也就是要当个守规尽责的市民;回到自家小窝呀,你就得当回家里的主人,肩负起伦理责任,尽心履行义务啦。